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和《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现将2004年度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年检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05年4月15日—2005年5月30日。
二、年检范围
20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资格证书的城市房屋拆迁单位。
三、年检方式和程序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向当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年检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由当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初审后统一报省建设厅审批换证。
四、年检须提交的资料
1、资质年检审报表;
2、《资格证书》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4、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上年度接受拆迁委托的证明材料(拆迁项目情况、拆迁许可证和委托合同);
6、拆迁人员岗位培训情况。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年检
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
2、实施房屋拆迁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
3、未开展拆迁业务两年以上的;
六、要求
1、资质年检申报表表一、表二、表三、由城市房屋拆迁单位填报,表四、表五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填写。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认真审查城市房屋拆迁单位填报的资料,以文件形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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