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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筑起重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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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筑起重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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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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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筑起重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办事指南
一、设置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08】75号)和《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08】41号)。
二、承办机构
承办机构: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工种范围
1、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2、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司机
3、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
4、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以下将上述四类建筑起重机械和高处吊篮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为建筑起重特种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新申报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2、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及以上学历
(二)新申报报名资料
1、陕西省建筑起重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考核申请表
2、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3、身份证和初中及以上学历复印件(提供原件査验);
4、3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附电子文档);
考生需参加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作考核,两科考核均合格后,发给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
(三)持有原有建设行政主管颁发的起重特种人员证件申请换发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陕西省建筑起重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换证申请表;
2、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
3、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査验)及3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附电子文档);
4、本人资格证原件及相关证明。
考生需参加安全技术理论考核,考核合格后,按原证书上岗范围换发相应专业“资格证”。
五、考核
1、理论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实作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2者均合格的颁发资格证书。缺考和成绩不合格,可免费补考一次,代考或作弊的没有补考资格,且一年内不得再次报名。
2、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如有严重违纪现象,考试成绩作废,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一年。
六、成绩查询及证件领取
1、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陆陕西省工程信息网—查询中心——查询成绩。
2、自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 “资格证”,考生到陕西省建设科技培训中心领取“资格证”。
七、遗失补办、变更及注销
(一)“资格证”遗失、损毁需补办的,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陕西省建筑起重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变更、注销及遗失补办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査验)及1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
3、陕西省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启事(整版原件)
(二)因个人姓名改变需要变更“资格证”的,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陕西省建筑起重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变更、注销及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或者户口本上的变更记录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查验)
3、本人“资格证”原件及1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
(三)需要注销“资格证”的,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陕西省建筑起重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变更、注销及遗失补办申请表;
2、本人“资格证”原件。
八、延期复核
1、“资格证”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于有期满前3个月内,由本人、所在单位或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向市安全总站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延期复核合格的,资格证有效期延期2年。
2、申请延期的,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到陕西省建设科技培训中心进行办理:
(1)陕西省建筑起重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延期申请表;
(2)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査验)
(4)用人单位出具的该人员2年内的用工管理档案记录及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5)本人“资格证”原件。
九、工作要求
1、领取证件时,必须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他人代领的,必须出示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单位统一领取的,必须出示单位介绍信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其中新考核及换发证件的领取还需出示准考证。
2、考生领取证件后,若发现证件内容有误,请携带该证件和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至陕西省建设科技培训中心就地办理。
3、延期复核、遗失补办、变更及注销在陕西省建设科技培训中心进行办理,其中证书注销为当场办结,其余业务时限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
4、上)—办事指南——个人办事,相关表格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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