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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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上午,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晓峰到西安市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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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31日下午就加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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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航拍的国家重点工程引汉济渭洋县汉江黄金峡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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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季度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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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季度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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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土地规划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绿色建筑是建筑节能工作的一项重点,各地按照绿色建筑占到新建建筑10%的年度目标任务,积极组织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一季度,西安市、宝鸡市各组织申报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1个,建筑面积69548平方米。其他城市尚未组织申报。请各市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绿色建筑建设工作,积极筛选和组织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有步骤、有阶段、有针对性的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工作。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一批标识项目。
二、严把项目初审。各地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机构应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初审严格把关,按照省厅《关于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0]150)的要求审核材料。申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进行自评。
三、纳入档案管理。各地应对所申报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针对项目情况分类存档。
四、实施动态监管。对已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要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管,保证项目达到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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