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群众反映,发现有人伪造散布《关于征求调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标准部分指标意见的函》(建市施函[2016]91号),提供虚假信息,误导社会公众。
在此我司严正声明:《关于征求调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标准部分指标意见的函》(建市施函[2016]91号)为虚假文件。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提高警惕,谨防被骗。我司保留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