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前,我国建筑业企业90%以上为国营、集体企业。民营建筑业企业数量少、规模小。进入新世纪以来,民营建筑业企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东部地区许多省份在政府主导下,几乎所有的国有、集体建筑企业经过产权制度改革,转成为民营企业,使民企逐步占据了建筑业的大半壁江山。但是,纵观全国民营建筑企业的发展现状,总体上仍处于发展质量不高的状态,呈现出“两极分化”、发展潜力有待挖掘、发展持续力有待加强等特点。具体表现在:
1.在建筑业发达的东部地区,部分民营建企发展质量较高。有的企业通过上市得到进一步发展。如:浙江的中天集团、江苏的中南集团等企业运行质态、发展势头俱佳。
2.在建筑业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部分民营建筑业企业发展质量较差,有的企业甚至举步维艰,处于规模小、资金短缺、人才流失、常年接不到工程的窘境。
3.民营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滞后,建筑工业化、信息化、从业人员职业化进展缓慢。没有“质”的保证,再大的“量”也难以维持企业良性发展。温州最大的建筑企业具有特级资质的中城建设破产和不少企业经营困难发展缓慢的案例,对广大民营企业来说是深刻的教训。
4.民营建筑企业“一把手”也趋“老人化”,“建二代”呈现后继无人的尴尬状态,企业持续发展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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