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
|
|
|
|
|
|
4月6日上午,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晓峰到西安市督... |
|
|
|
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31日下午就加快... |
|
|
|
11月16日航拍的国家重点工程引汉济渭洋县汉江黄金峡水... |
|
|
|
|
|
|
我省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
|
发布者:工程信息网
浏览次数: |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日前,省住建厅按照省委省政府、住建部、省安委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加强全省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下发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平安陕西建设上来,扎实履行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监管职责,查找薄弱环节,补齐监管短板,突出问题整治。
通知强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筑牢安全防线,夯实行业运营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督导运营单位落实运营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落实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经费物资投入、员工培训、事故防范和先期处置主体责任。要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管控,落实巡检维护制度,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同时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岗位实际加强对各层次人员的安全培训。要结合行业特点,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工作要求,建立岗位、班组、车间、运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全员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的制度机制,切实提高防范和遏制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和水平。要狠抓工作落实,推动行业安全稳定向好;加强应急值守,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省住建厅表示,将加强全省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适时开展安全调研,对未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未履行监管职责、未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责任、未建立应急预案或可操作性不强、未按规定及时报告及处置重大事故隐患、安全运营事故等行为,进行通报、约谈,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