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出台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工作。
意见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领导要把行政复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依法行政工作薄弱、行政复议问题突出的地方,要约谈相关人员和督促解决问题。对复杂疑难案件、群体性案件、可能作出确认违法或撤销等决定的案件,复议机关要经集体审议作出决定。要充分运用和解调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
树立宗旨意识,提高办案质量。加强实地调查取证,复议机关对经书面审理发现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材料相互矛盾、双方争议较大的案件,要通过实地调查等方式查明事实、核实证据。开展法律论证和办案效果风险评估,确保法律适用正确,矛盾得到化解或缓和。对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重视通过个案发现行政管理中的普遍性问题,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发现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要及时纠正或者反馈给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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