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陕西省已有58个县(市)完成了县域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编制,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加快编制进度的要求,今年将全面完成83个县(市)编制任务。
按照要求,各市应于2011年9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县(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指派专人负责,如今年9月底不能完成或完成规划编制任务有困难的县(市),在5月底前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书面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有关单位编制规划,并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今年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据了解,县域规划总人口20万以上的县(市),编制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时,必须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明确城镇规模和空间发展布局、产业定位和发展目标;生态涵养、农田保护和村庄布点等土地利用范围;综合交通设施布局;划定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明确风景名胜、水源保护、基本农田和五线等强制性内容;提出城乡一体化的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县域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在报审批机关批准前,还应组织技术审查,技术审查分为市级和省级两级审查。2010年底编制完成的县域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将需在2011年10月底前完成省级技术审查申请工作,2011年编制完成的规划,各市应在2012年8月底前完成省级技术审查申请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时要求,各市应按照《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和《陕西省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组织好县域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的审批工作,并于规划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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