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颁布实施5年来,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国家部局的指导下,以“实施人才战略服务西部强省建设”为工作方向,紧抓大部制改革设立公务员管理机构机遇,不断提高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基本形成。
2006年9月公务员登记全面开始后,我省先后制定并出台了全省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审批办法等13个法规政策文件,在全国较早完成了公务员登记工作。截止规定时限,全省行政机关登记公务员16.5万人,符合过渡条件1.6万人,暂缓登记2300余人,不予登记1200余人,对违规借调人员依法进行了清理。在全力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的同时,全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批工作展开,全省政府序列共批准参照管理事业单位1800余个。公务员登记和参照管理集中审批工作结束后,公务员登记长效机制和参照管理单位审批工作机制随即建立,公务员法在各级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全面实施,使公务员管理正式纳入法制化轨道。
作为最早实行“玻璃房子里的竞争”和打破身份、学历界限招考公务员的省份,我省公务员招录工作为在全国推行“凡进必考”提供了经验,得到过胡锦涛总书记的批示肯定。2008年至2010年我省报考公务员人数年均突破10万人,在坚持“凡进必考”和严格招录、依法确保公平的前提下,考录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在程序上坚持“三公开”、“三监督”、“六上网”,确保“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落到实处;考试试题上组织专家命制和委托国家考试机构命制并举,力求考试内容科学化、规范化;招录对象上重点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倾斜;《陕西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已列入2010年度行政法规立法计划;监督检查上在全国率先开展公务员身份确认和清理违规进人工作,对未经考录进入机关的68人予以清退,有效维护了考录工作权威。2005年至今,全省共招录公务员2.1万名,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89%,博士6名,硕士及双学士289名;医学、经济金融、工程管理、建设规划、环保、外语等机关急需专业人员9798人,为机关补充了新鲜血液,注入了新的活力。
公务员法实施后,通过竞争上岗为我省各级机关选拔干部的范围进一步拓宽,从最初的市、县两级机关向上扩展到省直机关,向下延伸到乡镇机关;竞争上岗的方式也由最初的“演讲答辩+民主测评”,发展为目前的“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2005年以来,全省共有38729个科级以上领导职位实行了竞争上岗,有78名处级领导和1969名科级领导在竞争上岗中落选。一大批作风正派、业务精通、政绩突出的优秀人才走上了领导岗位。
为着力解决公务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省各部门普遍采取“实践探索+总结提高”的方法,使公务员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得到完善和加强。公务员考核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对考核优秀、称职等次的公务员晋升了工资档次,对优秀等次公务员进行了表彰奖励,一些政绩特别突出的公务员被破格、越级得到重用;先后有237名考核不称职的公务员,分别受到降职、免职或降低职务工资档次的处理。
回避、轮岗、辞职辞退、惩戒等各项制度有效实施,对领导职位和“管人、管钱、管物”等“热点”岗位的公务员有计划地进行轮岗;对有亲属关系、地域关系的公务员在任职和执行公务时实行回避。严格执行公务员处分条例,对纪律松弛、工作涣散、违法乱纪的76名公务员,予以辞退或开除。
近年来,我省还抓住各级机关尤其是经济金融、工程项目、交通建设、农林水等项目管理部门对人才培养的强烈需求,创新培训模式,使公务员能力素质有了质的提升。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和更新知识等四类培训参训率由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前的48%上升到87.8%,每年都有6万多人次参加培训。省、市政府机关初任培训率达到100%,任职培训从2005年后已举办了96个班次,参训人数4800人;市县公务员普遍每两年轮训一次,参训10万人次以上。瞄准服务“关中—天水经济区”等重点建设项目人才需求,我省与北京大学、长江商学院签署陕西发展培训计划,与西安交通大学签署陕西高层次管理人才培养协议,计划用五年时间,为我省培养造就一支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现代管理水平、开拓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管理人才队伍。目前已有22名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相关培训。
自1993年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开始,我省就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叫响“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这个主题,至今已连续开展了17年。先后涌现出咸阳市环境监理处处长刘新民、宝鸡县周塬镇计生办主任毛莉琴、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处长黄兴国、宁强县城建局局长李清荣等“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以及一等功获得者张志发等数百名受到国家部委、省市政府表彰的一大批优秀公务员和高陵县泾渭镇人民政府等先进集体,为全省广大公务员和各级机关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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