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城市建设规划及安居保障住房建设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城市建设规划、保障性住房和土地管理效能监察工作,近日,汉中市政府制定下发了《汉中市城市建设规划及保障性住房效能监察办法》。
效能监察工作的重点是:督促检查建设项目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设公共配套设施,规划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监督检查土地部门是否按照规划条件、用途供应土地并按时办结,对闲置土地达到国家规定时限的是否及时进行了清理;加强对城市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及土地划拨、审批、出让程序的监督检查。
汉中市行政效能办公室负责受理并调查在城市规划、土地划拨、工程建设以及对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工作效率、行政审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定期或不定期对在建备案工程的城市规划执行情况及保障性住房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处理。对城市规划效能监察中发现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案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按政策法规办事,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失职、渎职造成较大影响的案件,要依据有关法规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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